發展台灣循環經濟 向荷蘭、丹麥等歐盟國家借鏡

台灣可借鏡國外經驗,幫助推動國內循環經濟政策。

因應全球資源耗竭、環境汙染與天氣異常等問題,各國苦思解決之道,以循環經濟取代線性經濟,希冀能改善資源短缺與環境失衡狀況,甚至改變原有商業模式,讓「循環」不僅是資源再利用,也是金流循環,並進一步增加就業機會與國家競爭力。

過去談循環經濟,常陷於「從產品或廢棄物中回收有用的資源」的框架中。事實上,循環經濟所開啟的創新商業模式包含:以租代買,讓客戶付費享有產品「使用權」,企業保有產品「所有權」並提供服務;又或是創新的產品設計,例如:產品設計易拆解、方便維修模組,升級再賣等模式,為的是延長產品使用壽命,降低過度生產製造。為促成上述商業模式,物聯網(IoT)、大數據(big data)、儲能設備、生質材料(能)等相關應用成為推動循環經濟不可或缺的利器。

放眼國際,致力於循環經濟推動的荷蘭與丹麥,其以國家層級的推動政策不但有明確的願景目標(荷蘭:A Circular Economy in the Netherlands by 2050;丹麥:Delivering the Circular Economy: A toolkit for policymakers ),同時也篩選出受循環經濟影響最大的產業(如:生物質和食品業、塑膠業、製造業及建築業等)作優先推動與轉型。技術開發上則著重於源頭降低廢棄物與浪費的相關設計,例如2030年將完成以生物分解或生物基製品取代30%石化製品、所有塑膠包裝須被設計成可回收的形式,以及永續建材等。歐盟國家也善用IoT相關應用,例如:以IoT技術(包含RFID)追蹤食品流向,期限警告,並利用累積數據分析控制需求量,進而降低食物浪費。歐盟國家所興起的循環經濟創新商業模式多偏向於創新應用的啟發,而非創新技術的開發。

反觀台灣則有國發會主責規劃之「永續發展目標草案」,參照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12:以提升資源運用效率、開展循環經濟模式,讓資源不斷循環再利用,邁向廢棄物資源化,使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耗用、環境退化脫鉤;環保署則參照歐盟策略,以「生產、消費、廢棄物管理與二次料市場」設定循環經濟路徑之階段性目標,並於2018年6月志願性成立「海廢塑膠循環經濟聯盟」、「綠色電子資源聯盟」及「臺灣建設資源循環聯盟」,連結產業推動循環經濟;經濟部工業局主責「循環經濟推動方案」,以推動新材料產業培育(半屏山中油新材料循環經濟產業研發專區)、綠色材料研發量產、生態型產業園區(大林蒲新材料產業園區)、能資源整合與交易驗證,以及輔導金屬與石化產業轉型為主要方向。現階段的技術開發則偏重於廢棄物(資源)回收利用,相對缺乏源頭降低廢棄物與浪費的相關設計、新原料等技術。

相較於歐盟,台灣循環經濟政策推動較晚,宜盡速強化跨部會橫向連結,重新審視我國循環經濟欲達到之目標願景,篩選開發優先產業以及優先物質、完備環境建構,包含法規鬆綁與規範(重新定義廢棄物、再製品法規規範廢棄物)、資料庫整合以及資源中心平台建構等,並可仿效歐盟國家推動獎勵政策(如推動使用生質產品可減輕負稅等)以及民眾知識教育。

技術開發宜強化從製造(程)源頭設計之廢棄物減量、新原料等技術,且需進一步針對原料取得風險、後續回收再生技術與法規規範等併入規劃(非單一技術開發)。另外,台灣以大量生產、以量制價的製造業為主,此與循環經濟提倡以販售服務為主要營收的租賃商業模式大相逕庭,建議後續可導入新興商業模式示範點計畫,以利企業了解經濟模式(獲利模式)與成本效益後而投身循環經濟。

目前國民對於循環經濟觀念仍不熟悉,建議政府儘速培養人民循環經濟的思維;同時須強化跨部會合作,審視台灣在循環經濟上欲達到的目標與願景,規劃優先產業發展方向;另需加強法規規範,以及研議獎勵配套,吸引資金進駐等。學研單位也須強化循環經濟原物料的開發、設計、生產再製,並導入新興商業模式,以帶動業界投入,衍生多元商業模式。企業也應善盡社會責任,集眾人之力面對挑戰與機會,創造出新興產業,讓循環經濟成為下一個新藍海。

(本文由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分析師胡仕儀授權轉載,刊登於工商時報《專家傳真-台灣循環經濟產業 創新發展契機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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