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將研發能量轉化成市場地位,專利無疑是最重要的工具。然而,儘管這幾10年來臺灣企業在專利布局上已投注不少資源,每每在專利訴訟戰場還是輸多勝少。競爭對手的急速成長是原因之一,但我們自己能否有更扎實、更系統性的國際專利布局,才是真正影響成敗的關鍵。
根據智財服務機構IFI CLAIMS統計,2019年時臺灣企業的美國發明專利總獲證量為10,742件,比起2018年成長了6.82%,居全球(含美國在內)第六名。美國是全球最重要的專利戰場,也是臺灣企業最常在專利攻防上失利的地方;經歷幾十年的生聚教訓後,從專利獲證數看來,臺灣企業在國際專利布局上終於略有小成。
從早期處處挨打開始,臺灣企業開始懂得一步一步地累積競爭實力;但不可否認的是,就算現在已略有小成,不少臺灣企業還是在國際專利戰場上討不到便宜,使得不少企業主大嘆:為什麼每年都已經花費大筆人力、物力在研發和專利上,好像一點用都沒有?
要回答這個問題,必須先從專利的本質說起。前智慧財產法院法官、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(Deloitte Legal)法律科技創新服務負責人熊誦梅律師指出,專利是保護一可實施之技術思想,思想如何受到保護,必須以文字表達寫成專利說明書,文字可以愈清楚地表達技術內容,法律給予的保護就愈充足。他解釋,專利制度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護獨占利益,而是為了促進技術創新,「所以專利法給予發明人一定的保護期間,讓他們願意把發明成果貢獻出來,其他人才能以此為基礎繼續研發,讓整個社會都能受益。」
因此,在國際競爭當中,若要評斷一家企業技術能力的優劣,專利的質與量絕對是最重要的指標。「專利就像是汽車內的各種安全配備;雖然我們都不希望用到它們,但沒有這些配備,我們也不敢貿然開車上路,」工研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執行長王鵬瑜解釋,申請了專利就算不能完全免除訴訟風險,但至少能起到嚇阻作用。「同樣是興訟,如果你手上的專利夠多、夠強,對方在選擇起訴對象時,看到你會多想一下自己勝算大不大、成本是多少。」
評斷技術實力專利是關鍵指標
此外,比起其他國家,臺灣也還有進步空間。雖然去年臺灣在美國發明專利獲證量可以排到全球第六,但距離第五名的德國,卻有約6,000件的差距,換句話說,臺灣雖然有進步,但其他國家進步的幅度更大。
另一個指標是專利中發明人的登記數量。在大企業和研究機構主導研發的趨勢下,技術發明往往是數個研發人員的共同成果,會共同登記為專利發明人,從發明人數量變化,可以更精準解讀企業對研發的投入以及各國競爭態勢。
根據PatentsView統計,1994至2019年間,德國、中國大陸、韓國、臺灣的歷年美國專利發明人數量均呈現逐年成長;其中,在1994至2005年間,臺灣與韓國的發明人數量一直不相上下,甚至臺灣還較常居於優勢地位;但從2006年開始,韓國的發明人數量開始加速成長,臺灣則是從2013年後,發明人數量就呈現停滯。到了2019年,差距已經高達13,000人。這也是為什麼臺灣的美國專利獲證量排名是全球第六,而韓國早已穩居世界第三,僅次於美國和日本。
臺灣企業正站在轉捩點上。一方面,我們對專利不再是一無所知,有決心也有能力進行研發和專利布局;但另一方面,執行起來力不從心,導致事倍功半的企業也不在少數。對於這些可敬又可惜的企業家,王鵬瑜認為,既然願意投入資源,就更要把資源花在刀口上,以市場為導向進行系統性的專利布局。「企業研發的最終目的,還是要成長與永續發展;專利可視為達成策略目標的商業工具,壯大實力。」
跟防疫工作一樣,專利布局也必須超前部署。若從研發起算,歷經申請、獲證的法律程序,再到訴訟、授權的商業活動,前後可能長達10年以上。所以,如果沒有超前、領先的眼光,日後也難以成功。如何布局才能讓專利發揮最大效益呢?兩位專家歸納如下:
重視專利說明書的細節
專利說明書是一切專利活動的根本,裡面的每一個字都是可能影響成敗的關鍵,但可惜的是,許多臺灣企業在撰寫專利說明書時,就已經不夠周延。熊誦梅回憶,過去從事專利侵權訴訟的審判工作時,常常遇到專利權人在訴訟程序中要求更正。「可能是一審結束以後到二審要求更正,或者甚至在一審訴訟程序中就提出。這是在其他國家很少見到的現象。」
「專利權人可能是在訴訟中看到對方提出的證據,才發現自己在申請階段忽略的重要細節,趕快亡羊補牢,」熊誦梅指出,雖然只要不影響原專利範圍,且為說明書所支持,原則上都會准予更正,但這種頻繁更正的現象,卻也顯示企業在撰寫專利說明書這種基本功上,仍然有待提升。
若要控管專利產出的品質,熊誦梅認為,企業先必須建立專責智財部門。「現在每家公司的申請量都很大,又遍布海內外,確實不可能每個案子都自己寫,一定需要找外部事務所,但自己一定要有能跟外部事務所溝通,還有審核稿件品質的能力。」也就是說專利不是有申請就好,也不是有在海內外申請,就算布局。
挖掘研發人才的腦礦
智財部門的價值,並不止於專利事務,更可替企業的研發加值。「研發的能量不等於專利的能量,」王鵬瑜提醒,研發人員的腦袋中都有數不盡的好點子,卻往往被淹沒在公司的例行事務中,「挖出研發人員腦袋中的『腦礦』,是智財人員的責任。」
以工研院為例,為了提升研發產出,王鵬瑜要求智財人員走出辦公室,進入實驗室與研發人員一起工作,透過參與研發討論及交流互動,讓智財人員可以同步完成專利說明書之撰寫,進而申請專利。王鵬瑜指出,這種智財部門提供的貼身服務,除了可以順利挖到腦礦,更能節省不必要的溝通成本,讓研發人員更專注在研發工作上。
根據企業策略目標分配研發經費
企業內的活動,都應該與總體策略目標相結合,但實際上做得到卻少之又少。研發預算的編列就是個好例子。
企業在編列研發預算時,多半都以營業額為基準,但Deloitte一篇研究報告卻指出,高額研發經費不必然代表優質專利產出,企業應該根據自己的策略目標,而非營業額,對研發經費進行合理的分配。
對此,王鵬瑜認為,制定專利策略時,必須具備市場導向的思維,也就是要先從了解客戶的需求與想法開始,「要能幫客戶解決他的客戶問題。」而在科技業中,要了解客戶真正的需求和想法,除了多做市場功課,還是多做市場功課;其中,研究客戶的專利布局絕對是重要的必修課。他強調,蒐集、分析這些專利資料,絕對是項辛苦的工程,但臺灣企業若想要在專利領域更上層樓,超越競爭對手,這是條必經的道路。
面對專利訴訟的威脅,企業主可以選擇賠付權利金了事,也可以當成轉型的契機。「我常勸企業主,不要把專利訴訟當作壞事,」王鵬瑜解釋,如果自己還不足以威脅競爭對手的利益,競爭對手也不會動輒以專利興訟。所以,千萬不要浪費每次危機;專利訴訟真正的價值在於,企業主能不能夠超越訴訟成敗的一時得失,將眼光放在長遠的商業利益?
所以,王鵬瑜認為,最終要考驗的,還是企業主自身的觀念還有意志力。「臺灣的多數企業可能都很習慣支付專利權利金出去,但我們應該要自我期許並定下策略:有朝一日臺灣企業不只讓競爭對手怯戰,更要具備對外收取專利權利金的實力!」(本文同步刊載於258期北美智權報)。
(本文由工業技術與資訊授權轉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