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全球資料共享推動標竿國家看齊

企業之間,若能順暢地進行同業甚至是異業之間的真實資料(Real-data)交換與交易,將能有效促進產業之資料加值應用與服務創新,進而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。因此,國內政府與企業近年也紛紛著手產業資料共享的推動,例如:經濟部技術處「AIdea人工智慧共創平台」、經濟部工業局推動AIGO智慧應用新世代人才培育計畫、金管會推動開放銀行(Open Banking)、以及全家便利商店與Uber Eats跨業合作,雙方共享彼此的資料,以應用資料分析協助營運決策。

資料共享可改善營運效能,建議臺灣可由政府帶頭推動政府間之資料分享。(圖/123RF)

雖有上述之政府計畫與企業活動推廣產業資料共享,然而產業間的資料共享發展仍面臨諸多挑戰,例如:資料標準互通、資訊安全控管、資料分享協議、商業利益競爭與資料價值評估等諸多問題。

放眼國際,許多資料共享發展較早的國家的政策與作法,可作為臺灣推動產業資料共享之參考典範。歸納國際標竿作法,可從「法律規範」、「獎勵政策」、「商業環境」及「技術安全」四大面向來探討,確保資料共享發展無虞。


在法律規範上,新加坡建立可信任資料的分享框架(Trusted Data Sharing Framework),從資料價值、法律規範、技術安全以及分享後之實務操作等面向,提出可供企業信賴之資料分享操作指南,以期能提升新加坡企業間的資料分享意願;同理,日本也制定AI開發合作契約與特定產業資料分享契約,以利日本企業於投入產業共享時能有標準可以遵循;歐盟亦針對產業間之資料共享建立B2B 資料分享指南(Guidance on B2B data sharing),以期加速歐盟企業間之資料共享推動。

在獎勵政策上,日本政府透過不同形式之經費補貼與減稅優惠,達成鼓勵企業資料共享之政策推動。例如鼓勵中大型企業與AI新創合作,前者提供真實產業資料,後者貢獻AI解決方案,兩者之合作計畫可取得政府經費補助(最高為兩億日圓)。日本政府希望藉由企業間資料的高度分享與串聯,以促進日本特定產業成為所謂的互聯產業(Connected Industries),以達成技術創新、生產力提振、技能傳承等多重目的,提升日本產業之總體競爭力。

在商業環境上,新加坡成立資料市集(Data Marketplace)新創公司DEX,推動公私部門資料之交換與分享,並提出資料價值評估方法(Guide to Data Valuation),活絡買賣交易意願。歐盟則成立「資料分享支援中心(Support Centre for Data Sharing)」,該中心由顧問公司Capgemini Invent、科研機構FraunhoferFokus及律師事務所Timelex三家跨業公司組成,協助歐盟政府蒐集企業資料分享標竿案例、研發資料分享關鍵技術、研擬企業資料分享指南以及落實企業資料分享推廣。

在技術安全上,新加坡以DEX資料市集平台為基礎,導入資料去識別化、資料認證、資料登記等運作機制,同時舉辦主題式資料競賽串聯公私部門資料,以加速政府與企業間之資料共享混搭應用服務開發。並於2018年協助DEX導入區塊鏈技術(採用Ocean Protocol標準協議),強化DEX平台之資料交易信任感,以加速新加坡資料經濟生態系之成形與產業發展。

資料共享可改善營運效能、刺激創新服務、促進產業合作,建議臺灣可由政府帶頭推動政府間之資料分享(可從非個資資料先推動,如科研計畫成果資料),為未來的公私資料共享推動做好準備。同時,建立產業資料共享推動參考指南、研擬企業補助與獎勵優惠政策,以提升國內業者投入意願。最後可考慮仿效歐盟透過公開招標方式成立資料共享推動專責組織,負責企業資料分享標竿案例蒐集、資料分享關鍵技術研發、企業資料共享指南研擬等相關企業資料共享推動工作,以進一步加速臺灣企業之資料共享發展。


(本文由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分析師周駿呈授權轉載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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